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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

来源: 最后更新:23-05-03 02:33:59

导读: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后,除了特定罪名以外,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但如果涉嫌的是故意杀人或者是抢劫罪等,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理。

一、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处罚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以下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故意杀人。

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3、强奸。

4、抢劫。

5、贩卖毒品。

6、放火。

7、爆炸。

8、投放危险物质罪

这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处在此年龄段的人只对法律明文列举的上述几种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对其他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极为重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有:承担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主刑刑罚;承担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附加刑刑罚;或者承担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罚性责任。

A、主刑

1.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由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罚种类之-,属于主刑的一种。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由社区依法矫正。

(3)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必须服从有关规定;劳动中应同工同酬。

(4)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宣布解除之。

(5)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先期羁押的,1日折抵刑期2日。

管制刑的特征是:一是刑罚的最低档;二是不必投入特殊的改造场所,由公安机关负责监管;三是劳动有报酬。四是羁押时间可抵刑期。

2.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有期徒刑:

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

4.无期徒刑:

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5.死刑:

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死刑是我国刑罚中最重的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执行的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权和政治权的《刑法》,因此,死刑是严格控制的。

B、附加刑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

3.没收财产:

4.驱逐出境:

另外,军事法院在审理军人 犯罪时,还可以依法作出剥夺荣誉称号或勋章的处罚

我国刑罚只能由《刑法》加以规定,除刑法以外,其他任何法律都无权规定刑罚体系。而且,刑种按照由轻到重的顺序加以排列,人民法院必须依法按照这些刑罚方法及条件、幅度、方式来判处刑罚。

如果是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需要对一些特殊的罪名承担刑事责任,其他情况下也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我国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是接受刑事处罚,包含了有主刑罚和附加刑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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