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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未分赃怎么判刑?(诈骗罪未分赃怎么判刑的)

来源: 最后更新:23-04-21 12:42:23

导读:诈骗罪未分赃也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此时要根据诈骗行为所涉及到的数额以及受害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行为人诈骗数额巨大的,会被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

一、诈骗罪未分赃怎么判刑?

诈骗后没有分到钱不影响诈骗罪名的成立。

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应该根据案情如下处罚: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但通常情况下,只有团伙诈骗犯罪,才存在分钱问题,而诈骗得手后未分到钱的,往往都是不重要的小人物。要是这种情况的,根据《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而从犯是应当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

二、诈骗罪四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用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用欺骗方法骗取财物以外的其他非法利益的,也不成立诈骗罪。根据《刑法》第210条的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诈骗行为最突出的特点是,就是行为人设法使被害人产生认识上的错觉,以致“自愿地”将自己所有或者持有的财物交付给行为人或者放弃自己的所有权,或者免除行为人交还财物的义务。诈骗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概括起来,无非是两类。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如果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以欺骗的方法骗回他人久借不还的欠款的,不构成本罪。无论所骗财物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他人所有,或者转归集体非法占有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只要是行为人在主观上带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使用欺骗手段隐瞒真相或者是虚构事实的行为,使受害人陷入或者是维持错误认识,并且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在数额达到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时,该行为人或者是犯罪团伙就会被认定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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