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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人死了还有继承权吗?(继承只有人死了才可以继承吗)

来源: 最后更新:23-03-28 02:41:05

导读:继承人死了没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人当中,如果被继承人,先于被继承者那么对于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亲属是享有代为的继承权利的。但是这是属于其子女所享有的一种继承方面的权利,并不是继承人本人。

一、继承人死了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人死了没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人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子女的直系亲属有代位继承权,所以继承人子女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死亡,或者和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先死亡,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

2、继承的性质不同。转继承是对第一次继承基础上的再次继承,如爷爷死亡后,父亲还来不及取得应继承的遗产就去世,由孙子来继承父亲从爷爷那里继承来但还未分配到手的遗产;而代位继承是直接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代位继承只能发生与被继承人有直系血亲或拟制血亲的子女范围内,且不受辈份限制;而转继承人却没有直系血亲的限制,继承人的子女、配偶、父母或其他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关于法定继承范围在我国《民法典》当中第1127条当中是有非常确切的规定的,如果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之下,那么就不享有相关的继承的权利了,这是属于非常明确的一种规定,也就是由其他范围的继承人来发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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