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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头部损伤鉴定什么时候做

来源: 最后更新:23-03-16 02:42:00

导读:交通事故头部损伤鉴定,应当是在医院的治疗工作结束以后进行的。在交通事故的受害者,或者是其他管理部门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之后,伤残鉴定的部门是应当在法定的鉴定期限内,出具鉴定结果的。

一、交通事故头部损伤鉴定什么时候做?

交通事故导致颅脑损伤应该在医院的治疗工作结束以后再去做伤残鉴定,最好是治疗结束以后的15天之内,由律师事务所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这些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治疗工作没有结束的话,也没办法准确判断伤残级别。

交通颅脑损伤应该在治疗终结以后做伤残鉴定,《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

二、交通事故必须报警的情形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动移动车辆的;

(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受害者颅脑损伤这种状况什么时候才能终止治疗,像这种问题肯定不是国家法律制度可以控制的,如果颅脑损伤的情况特别严重,受害者就很有可能成为植物人,这样的话鉴定级别就很有可能是一级伤残。做伤残鉴定的时间,自己确定不了的话可以问医疗机构。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规制我国的机动车驾驶人员上路驾驶的行为的,如果是驾驶人员因为自身的疏忽大意等原因造成对方当事人严重的人身损害的,此时受害者是可以在伤残鉴定结果出具之后,请求肇事者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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