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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有没有玩忽职守罪?(教师有没有玩忽职守罪的权利)

来源: 最后更新:23-03-10 12:46:14

导读:对教师来说,是没有玩忽职守罪的,这项罪名的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的要求,只能是国家机构的工作人员,需要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要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教师有没有玩忽职守罪?

没有,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玩忽职守罪,教师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民警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吗?

可以构成,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机构工作人员论。对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玩忽职守罪构成条件的,依法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合同制民警是可以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主体的,但是合同制民警在依法执行公务活动中的玩忽职守行为,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的才追究刑事责任,就是说有违反国家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因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等因素,此外,还应与工作失误相区分,因为工作失误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三、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3)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本罪主要特征: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教师是没有玩忽职守罪的,合同制的民警在执行公务期间不负责任,存在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公私财产受损的,可以认定为玩忽职守罪,需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依法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判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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