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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付款

来源: 最后更新:23-03-04 05:39:00

导读:建设工程合同认定无效但是工程合格,可以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若是存在工程不合格的情况,修复之后符合验收条件的,可以按照实际投入索要工程款,存在价格差额的,是不需要承担补足义务的。

一、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何付款?

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如果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可主张工程借款。如果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满足一定条件可主张工程借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筑施工合同无效如何赔偿损失?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三、施工合同无效五种情形有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施工完毕后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知单,可以索要工程款,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的,对于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由于合同无效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需要按照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若存在未按时支付赔偿款的行为,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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