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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遗嘱判决的结果是什么?(伪造遗嘱判刑)

来源: 最后更新:23-01-22 02:34:22

导读:伪造遗嘱判决的结果是伪造遗嘱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在我国的继承权利丧失的规定中,此时是存在法定的五种情形的,只要是继承权利人实施了五种情形中的一种的,此时继承权利人的继承权就是丧失的。

一、伪造遗嘱判决的结果是什么

若继承人伪造遗嘱,情节严重的话,就会丧失继承权。伪造虚假遗嘱的法律后果是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剥夺当事人的继承权,除此之外伪造虚假遗嘱就不需要再承担其他的法律责任了。而且伪造的遗嘱肯定是无效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只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遗产,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二、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一)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

(二)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显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的形式。

(三)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到严格的法定限制,除外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四)放弃继承权的 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在我国的民事继承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此时是允许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的,但是这份遗嘱必须是在我国的法律法规所允许的范围内订立的,并且是需要按照我国法定的遗嘱的方式来订立的,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嘱就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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