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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温补贴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海市高温补贴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12-25 02:34:12

导读:上海高温补贴法律规定的内容是包括高温补贴发放的标准以及发放的主体对象等。我国的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从2022年开始,上海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

上海高温费为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

尽管今年上海有关部门规定的每月300元,但是需指出的是,这只是高温季节津贴最低标准。企业还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标准和实施办法。

夏季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取决于工作场所是否为露天或室内温度是否降低到33℃以下,而与当月的气温高低没有关系。

夏季高温津贴将纳入应缴税基数,在计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和社会保险费基数时,也应将高温津贴计算在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称用人单位。23号文明确,虽然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主体是企业,但是“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等用人单位参照执行。”

个体工商户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自然人。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大学,民办医院、疗养院,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民办福利院等。

本市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企业一样,都要参照执行有关高温费发放规定,但是机关事业单位不参照执行。

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是符合发放条件的职工。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单位发放高温津贴不仅不与高温下的劳动强度挂钩,甚至完全按照“级别”、“编制”发放。高温津贴成为一种身份的标志,一些所谓“临时工”、劳务派遣员工等所谓“编外人员”享受不到高温津贴,有的地方甚至发生过劳务派遣员工申请高温津贴被辞退的事件,这些行为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符合一定条见的高温天气当中,企业必须发放高温补贴。目前很多人已更加注重对自己切身权利的保护,关于在高温下工作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各地有一定的区别,当然总体的趋势上全国的高温补贴是一直在调高的,当然,如果企业不发放高温补贴的话是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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