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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司法认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12-14 03:31:07

导读:犯罪嫌疑人在客观方面实施了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嫌疑人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且侵犯了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和信誉的,可以认定构成了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但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

一、如何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1、主体要件。

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客体要件。

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和信誉;

3、主观要件。

主观上是故意;

4、客观要件。

客观上是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

二、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可以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构成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缓刑辩护词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标题。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综上,同时满足以上四方面构成要件才能以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定罪,变造国家机关证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承担刑事责任,量刑标准通常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给国家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将在三年以上到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间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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