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7-27 06:25:53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8、9条规定,下列案件不交案件受理费:
第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第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第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第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五,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1) 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2)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许昌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许昌市家庭应急物资储备建议清单表)
通许华润燃气春节期间怎么缴费(通许液化气站电话)为保证您放假期间正常用气,IC卡表用户请在春节前持卡前往客服中心
绵阳大熊猫基地(绵阳大熊猫基地在哪个位置) 外卖小哥的耳朵是什么意思(外卖小哥 耳朵) 霸王茶姬免单及买一送一券怎么领取 霸王茶姬点单 第3号台风“格美”对济南有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