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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开庭减少标的怎么处理 开庭后减少诉讼请求

来源: 最后更新:24-06-30 02:32:45

导读:民事诉讼开庭减少标的是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如果在开庭的时候变更诉讼请求减少标的的话,一般情况下是会被允许的,当然了,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在法庭调查终结之前减少诉讼请求金额时,需要退还诉讼费。

一、民事诉讼开庭减少标的怎么处理?

民事诉讼开庭减少标的是需要变更诉讼请求。减少诉讼标的退诉讼费申请法院一般都会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金额的,法院应依法退还相应的诉讼费用。

《诉讼费缴纳办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如果原告在案件庭审终结后,发现案件审理将对其不利,可能面临败诉风险,故而向法院申请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并要求人民法院退还诉讼费。对此,人民法院当然可以对其申请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申请不予准许,因为,此时案件已经过实体审理,原告对裁判结果也有明确的预知,原告于此时申请放弃或者减少诉讼请求数额,逃避缴纳诉讼费的动机显而易见。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 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

4、开庭审理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3)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如果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区分对待:

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在日常生活当中,目前如果要提起民事诉讼活动的话,必然是需要涉及到开庭审理这个问题,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就是在开庭之前也可以变更诉讼请求,比如说减少诉讼请求中涉及到的标的,标的额降低的情况之下,也是需要退还诉讼费用的。

标签: 标的  民事诉讼  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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