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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有一方不认同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欠债

来源: 最后更新:24-06-21 12:03:28

导读:离婚后债务有一方不认同的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

一、离婚后债务有一方不认同怎么办?

离婚时债务对方不承认那么作为当事人就可以找到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这个债务是属于共同的;同时可以让债权人来进行证明,这样就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但确实属于自己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不用承担。

对夫妻共同债务要有证据证明,向录音,证人证言等

(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夫妻债务的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在我国的离婚财产的处理规定中,离婚时那么就会涉及到债务分割的问题,如果遇到对方不承认债务的存在那么这种情形就需要有合法的依据 ,和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那么就可以直接走诉讼的程序,所以,只要是共同的债务就需要平均分割。

标签: 债务  有一  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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