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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谈法律,只谈拆迁补偿,可以吗(不谈法律,只谈拆迁补偿,可以吗知乎)

来源: 最后更新:24-06-05 02:32:47

导读:不可以。在谈判协商的时候,对法律意识淡薄的被拆迁人来说,政府说政策比说法律更加有说服力。比起法律,拆迁方更愿意只说拆迁补偿及相关政策。但是拆迁虽然是政策性项目。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行政手段,也

目前,征收拆迁已经遍及全国,涉及的范围和人群也越来越广。

由此而产生的征地拆迁纠纷多种多样,其表现形式也是各种各样,让被拆迁人防不胜防。

一不留神,就掉进拆迁方设下的陷阱里,从而导致被拆迁利益受到损失。

而在这些多种多样的拆迁纠纷里,有这么一种比较奇特的现象:就是在征收拆迁工作开始后,拆迁方经常会提到的是:政策指示、政策说、政策规定……全都以政策说事。

也在政策的大背景下,很多拆迁方并没有完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走,这必然会侵犯到被拆迁人利益。

而当被拆迁人抓住拆迁方的违法行政行为进行诉讼的时候,这其中必然免不了协商和谈判。

这时候奇葩的拆迁方会打出这样的幌子:“我们不谈法律,只谈拆迁补偿,如何?”

对于法律意识淡薄的被拆迁人来说,这话乍一听,似乎没毛病,拆迁拆迁,肯定是谈拆迁补偿呀;并且从始至终,被拆迁人听到的、看到的、提到的都是政策补偿事宜,已经形成思维惯性,而对法律规定几乎没有什么印象;再者,“只谈拆迁补偿”,被拆迁人从字面上听起来的言外之意似乎是有提高补偿的可能。

而事实是这样吗?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根据多年拆迁代理经验来为您解析这 “不谈法律谈补偿”的拆迁逻辑。

首先,从拆迁方的角度说:拆迁方之所以不想和被拆迁人谈法律,主要是由于在政策范围内,拆迁方的可操控空间非常大。

这主要表现在拆迁方肆意界定“公共利益”和“拆迁范围”;单方指定评估机构;补偿标准制定偏低;非法强拆……种种行政行为措施能大幅度的降低拆迁成本,且效率高、见效快。

其次,从被拆迁人的角度说:在谈判协商的时候,对法律意识淡薄的被拆迁人来说,政府说政策比说法律更加有说服力。

综上,比起法律,拆迁方更愿意只说拆迁补偿及相关政策。

而被拆迁人一是并不知道谈拆迁补偿是不是该有法律的事儿,二是也愿意听政策说补偿。

但被拆迁人不知道的是:拆迁方的相关行政措施都在合法与非法之间,有的甚至是很明显的违法。

拆迁方是不敢与被拆迁人说法律。

还有一点是:法律程序严苛复杂,拆迁方按照法律程序走,拆迁成本会大幅度提高。

所以拆迁方会想方设法的只和被拆迁人说拆迁补偿,而不说法律。

而这样的做法一是会侵害被拆迁人的利益,二是以“权大于法”的思维实施行政行为,违背了法治建设下的法治精神,是应该禁止的。

这种做法落实到拆迁实践中,一是直接损害被拆迁人的补偿利益,二也可能会激化地方的“官民”矛盾,不利于地区的和谐稳定。

最后在明律师要提醒各被拆迁人的是:拆迁,虽然是政策性项目。

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行政手段,也必须保证被拆迁人的合法征收利益。

如果被拆迁人在实践中遇到拆迁方只说拆迁补偿政策,而不说法律的时候,被拆迁人千万不要跟着拆迁方的逻辑,而是要马上采取法律救济措施,才能有效的阻止拆迁方的不合法行政措施,进而维护自己合法的拆迁补偿利益。

标签: 法律  拆迁补偿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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