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4-05-25 12:50:54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第三十二条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 动,或者从事高空、井下劳动,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伤亡或者对其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二)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三人以上的;
(三)以强迫、欺骗等手段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危重劳动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怀孕初期可以吃柿子吗 喜欢柿子的孕妇进来了解下怀孕初期需要注意的事项很多,现代孕妇都懂的科学怀孕才是硬道理,那
国务院小程序欠薪平台线索对欠薪投诉有时间限制吗 2024年徐州市妇幼保健院hpv宫颈癌疫苗预约流程 2024龙年纪念币钞兑换的常见问题(龙年纪念币发行数量) 徐州各市区县身份证办理点地址+电话 徐州市办理身份证的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