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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闲置土地怎么处理(农村闲置土地收回)

来源: 最后更新:24-05-14 11:11:05

导读: 除不可抗力闲置外,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使用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

除不可抗力闲置外,征缴土地闲置费或收回使用权。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一)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不得列入生产成本;

(二)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闲置土地设有抵押权的,同时抄送相关土地抵押权人。

第三十一条集体所有建设用地闲置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标签: 怎么处理  土地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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