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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拒交的合法理由是什么(合理拒交物业费的事由)

来源: 最后更新:24-01-24 11:40:47

导读: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2、实行政府指导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5、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6、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而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

7、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标签: 物业费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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