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1-03 12:27:14
用人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和资料到原社保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社保登记。
1、 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 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 明。
3、 社会保险登记证。
4、 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保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变更登记单位提交材料齐全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并由申请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社保经办审核后,归入用人单位社保登记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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