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10-31 12:50:55
➤北京城乡居民医保咨询电话
✓参保人参保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咨询热线12333;
✓办理缴费协议签订、终止业务或办理缴费业务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
✓使用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时如有疑问,可以拨打技术咨询服务热线4007112366。
➤北京城乡居民保险待遇期
1.参保
(1)在规定期内及时参保的人员,自参保缴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其中,未满一周岁的新生儿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12月31日。
(2)在规定期内未及时参保的人员,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医疗保险费,在3个月等待期满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2.续保
当年缴费成功的人员,自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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