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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须知 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须知内容

来源: 最后更新:22-10-27 10:25:52

导读: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须知居民办理新参保业务时,按以下步骤办理:1、携带居民身份证、新换取的居民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瓦房店市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或5号窗口办理参保建户手续。

  居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业务须知

  居民办理新参保业务时,按以下步骤办理:

  1、携带居民身份证、新换取的居民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瓦房店市人社局一楼大厅4号或5号窗口办理参保建户手续。

  2、到一楼大厅1号窗口办理审核业务。

  3、到社保中心办公室(311室)办理复核业务。

  4、到一楼大厅3号窗口打印银行缴费单。

  5、持 “银行缴费单” 及时到庄河各邮政储蓄银行或城乡邮政储蓄网点缴费(瓦房店市城乡所有邮政储蓄银行均可)。

  6、以后每年需继续缴费至退休年月(每年1月10日前、7月10日前分两次缴纳上半年、下半年保险费用),达到退休年龄当月16-24日期间申报办理退休手续,次月领取退休养老金待遇(达到退休年龄当月未申办退休手续的,无法及时领取退休养老金)

标签: 一楼  业务  银行  大厅  邮政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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