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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补交往年的?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09:30:19

导读:根据《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某些特殊情形除外。

  广东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可不可以补交往年的?

  答:不可以。根据《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粤人社规〔2021〕5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或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除外。

  拓展材料:

  《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粤人社规〔2021〕5号)首次清晰界定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年龄问题。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形式的特殊性,其就业、参保和申领待遇等均没有单位统一管理,需从政策层面给予明确的指引,以便于灵活就业人员清晰参保和待遇申领的具体年龄条件。

标签: 灵活  就业人员  参保  广东省  企业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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