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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持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指南 茂名市户口迁移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6 04:57:07

导读:茂名户籍的学生考入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办理户口迁出至学校集体户,需要持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详见正文。

  茂名持录取通知书迁出户口

  一、办理条件

  茂名辖区户籍居民考入大、中专院校或技工学校的,愿意迁移户口进入学校集体户的,可申请办理户口迁出。

  二、办理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三、办理流程

  (1)线上办理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办理区域后点击在线办理,提出申请。

  上传电子材料。

  2.线上工作人员受理。

  3.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批准文件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2)线下办理

  1.申请。申请人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派出所户籍内勤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

  3.审核。户籍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办结。户籍民警在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中迁出注销标注完成该事项办结流程。

  四、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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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标签: 申请人  户籍  茂名  户口簿  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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