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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引进人才配偶安置措施 聊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5 03:14:23

导读:为了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服务保障工作,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聊城市政府制定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实施工作细则,详见正文。

  聊城引进人才配偶安置安排如下:

  本细则所称人才是指根据《聊城市引进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认定且处于管理期内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

  引进人才的配偶愿意在我市就业且属于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的,由人才所在单位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按照“对口安置为主,统筹协调为辅”的原则协调安置。

  (一)申请程序

  原属于编制内财政供养人员的上述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配偶,需对口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由人才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报告、《聊城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配偶安置申请表》、引进人才认定证明材料、引进人才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报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站式'服务平台”)审核、市人社部门审定后,由“一站式”服务平台将《聊城市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配偶安置申请表》交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各一份。

  (二)确定安置意向

  组织、人社、编制部门依据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配偶意愿,按照对口安置原则,结合相关单位人员编制、职位空缺等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安置意见,下达《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并书面告知市“一站式”服务平台。

  (三)入编

  市“一站式”服务平台通知安置部门(单位)领取《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

  安置部门(单位)凭《聊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和《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到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办理调动、工资、社会保险、核拨工资经费和工作经费等手续,纳入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专项管理。

  机构编制部门依据组织、人社部门补充进人的相关手续办理入编事宜,纳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并书面告知“一站式”服务平台,由站式”服务平台通知人才所在单位。

  市编办定期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入编情况。

  (四)本细则由市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8288044,

  监督电话:0635-8264105。

标签: 聊城市  服务平台  配偶  部门  一站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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