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东营市直公租房申报材料(东营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10-13 04:45:58

导读:东营市直公租房申请对象包括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具体申报材料详见正文!

  东营市市直公租房申请材料如下:

  1、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申报资料

  (1)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城镇低保家庭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其他家庭中有周定丁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且工资发放证明,无固定工作单位的由本人具实申报);

  (2)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结(离)婚证

  (3)与申请有关的其他材料(如低保证、残疾证、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及购车发票等)。

  2、新就业职工申报资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户口簿、结(离)婚证

  (2)毕业证书;

  (3)劳动合同(编制证)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4)与申请有关的其他材料。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材料

  (1)东营市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居住证、家庭户口簿、结(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编制证)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申请有关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其他说明:

  1、对于能够通过市政务大数据平台进行实时共享核验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家庭成员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实现数据共享的,原则上通过提交证件资料和申请人承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核,切实减少各类盖章、证明等手续,为申请人提供便利。

  2、家庭成员均为本市户籍的,无需提交资料;家庭成员中有非本市户籍人员的,提交非本市户籍人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家庭成员在婚姻、财产、家庭人口等方面存在特殊情况,影响对资格审核事项认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法院判决或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离异后房产、车辆、子女抚养等情况变动等),应主动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

  3、申请人选择现场申报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市住宅发展中心填写《东营市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复核)表》,并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4、申请人选择通过网站或手机申报的,须按提示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并将所需提交的资料清晰拍照上传,实现申报手续“不见面、网上办、零跑腿”。

标签: 家庭成员  申请人  户口簿  家庭  东营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870289.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