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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惠残助残保险政策(潍坊残疾补助)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7 08:11:24

导读: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潍坊市惠残助残保险政策

  具有潍坊市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享受以下政策:

  一、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

  按30元/人/年的标准,免费为潍坊市所有持证残疾人购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该项政策属阶段性政策,后续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视情调整;报案咨询电话:1603555)。

  二、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

  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重度残疾人提前五年领取居民养老金

  已缴纳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55周岁一、二级残疾人可申请提前领取养老保险费。

  四、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

  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符合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定额补贴,所需参保补贴标准和资金由县市区财政予以确定和保障。

标签: 残疾人  潍坊市  居民  政策  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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