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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怎么报职业伤害保险?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4 06:36:30

导读:参保人员发生事故后,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现场报案,报案电话见正文。由本人或近亲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至就近社保局经办窗口申请待遇。

  参保人员发生事故后,应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现场报案,告知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主要情况;报案电话:18479284209、19126761751;

  由本人或近亲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至就近社保局经办窗口申请待遇,需提供如下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近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2)急诊病史、出院小结、住院检查报告、住院费用清单、发票等原件及医保报销或不予报销凭证;

  (3)参保人员身故的,提供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4)申领人银行卡复印件。

  注意职业伤害身故补助金与职业伤害伤残补助金不可同享。

标签: 原件  补助金  参保  事故  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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