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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居住证证明如何办理? 赣州办理居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4 12:14:04

导读:拟在赣州居住三十日以上,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居住证

  居住登记: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市、县居住的人员可进行ju'zh。按照江西省厅的规定,在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即可办理赣州市居住证明。居住证的有效期限分为六个月、一年、两年和三年,具体期限由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根据流动人口申报及提交的材料确定。

  赣州市公安局章贡分局电话:0797-8303378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居住登记,并由登记责任人或者单位在登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通过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一)流动人口租住房屋的,由房屋出租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

  (二)流动人口就业并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所的,由用人单位在流动人口受聘时进行登记;

  (三)其他十六周岁以上的流动人口,由提供住宿的单位、个人在流动人口入住时进行登记。

  居住在具有本地户籍的亲属家中的流动人口,居住时间在十五日以下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居住登记责任人申报居住登记时,应认真填写《江西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表》,提供流动人口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流动人口是育龄妇女的,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携带未满十六周岁人员的,还应提供其户口簿(复印件)。居住登记责任人应认真核对所提供的材料,并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已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满五年的流动人口,省内的其人像信息可由我省人口信息库中提取录入全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省外的其人像信息可从其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读取录入全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拟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领《江西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一)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的;

  (三)已在居住地购买房屋的;

  (四)符合居住地落户条件,但本人尚未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

  办理材料: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和相关材料,并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赣州市部分居住证办理地址及电话:

  A 南康市龙回派出所

  地址: 105国道附近

  电话:(0797)6511116

  B 赣州市南外派出所

  地址: 中南汽车贸易公司对面

  电话:(0797)8178972

  C 南康区横市公安局横市派出所

  地址: 514县道附近

  D 龙南县公安局龙南镇派出所

  地址:文化街86

  电话:(0797)3512656

标签: 流动人口  赣州市  居住地  复印件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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