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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衡阳市职工医保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10-04 12:22:56

导读:请广大市民朋友注意关注每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信息,衡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说明请见正文。

  衡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

  1、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居民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2、缴费要求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每年8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一年度的参保缴费期。要积极探索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网上银行缴费等便捷的缴费续保模式。已经缴纳的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

  3、其他说明

  ①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在居住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②按规定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参保人员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避免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避免待遇重复享受。

标签: 参保  城乡居民  医保  基本医疗保险  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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