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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州市城乡居民外诊住院费用报销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09-30 11:15:53

导读: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可进行外诊住院费用报销,不能直接异地就医结算的,参保人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详见全文。

  外诊住院费用报销

  服务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

  办理方式:现场受理。

  办理地点:湍北政务大厅二楼居民医保窗口

  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377-66061377

  注: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不能直接报销的按照以下流程

  一、办理流程

  (一)参保人持报销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

  (二)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拨付。

  二、申办材料

  1、医院收费原始票据(盖章)。提供电子发票或纸质票据均可以,若提供纸质收费票据(财政票据是指收据联,税务票据是指发票联),需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2、住院费用总清单(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3、诊断证明(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4、意外伤害、急诊病人需提供住院病历(加盖就诊医疗机构专用章)

  5、复印件需提供:成人患者身份证,农商银行卡、本均可;儿童患者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农商银行卡、本均可;新生儿随父母报销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标签: 票据  医疗机构  均可  医保  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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