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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经济赔偿可以同时享受吗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9 01:06:44

导读:有时候,一起工伤事故,可能同时构成多种事故属性,工伤职工也同时具备多重身份,符合多种待遇的领取条件,这就出现了法律“竞合”。

  工伤保险待遇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经济赔偿可同时享受

  因安全生产受伤的人员除工伤保险待遇外,还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还可请求获得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经济赔偿。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比如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

  按照本办法请求的经济赔偿,不影响参保的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下同)依法请求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标签: 安全生产  工伤保险  责任保险  经济赔偿  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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