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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医保病种付费适用范围和对象(扬州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用药范围和使用须知)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2 08:54:29

导读:扬州市近期最新出台了关于在扬州市区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的政策,那么本次实施的范围和对象包括哪些?来看看本地宝小编为您带来的解答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病种付费管理适用范围和对象:

  1、使用范围:

  本次实施的范围为市区定点医疗机构

  第一批参与按病种付费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扬州东方医院、扬州市江都区樊川中心卫生院。

  市区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可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按病种结算,经同意后按本通知实行按病种结算。

  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对文件外的病种申请按病种结算的,可向市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确定病种标准费用。

  2、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标签: 医疗机构  扬州市  医保  江都  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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