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最后更新:22-09-22 08:29:43
一、申请条件
市区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工作至退休前)。
二、办理材料
1、《扬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扬州市职工因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内部流转);
3、工伤认定决定书(内部流转);
4、离职工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辞职报告或单位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材料。
备注:详见《扬州市职工工伤待遇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待核准,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
邗江区:新城西路178号;
江都区:江都区浦江路85号。
六、联系电话
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保险科:80978688;
邗江区:80981904;
江都区:80805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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