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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区养狗重点管理区范围 扬州养狗规定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1 02:58:40

导读:扬州市区养犬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每户可以饲养一条小型犬,那扬州养狗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范围是怎么划定的呢?扬州本地宝来为您解答。

  根据《扬州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第五至六条规定,扬州市区养犬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具体范围是扬溧高速、槐泗河、廖家沟、壁虎河、夹江、长江合围以内的区域;

  重点管理区以外为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居民可以饲养1条小型犬,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一般管理区内可以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但必须实行拴养或者圈养。

  大型犬、烈性犬的标准和名录由市公安部门会同市畜牧兽医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标签: 管理区  烈性  重点  夹江  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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