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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补助怎么查?

来源: 最后更新:22-09-20 02:17:03

导读:南通市民查询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补助可以登录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在“公共查询”里查看,详见正文。

  一、如何查询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补助?

  登录“南通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点击“公共服务”——“公共查询”——“个人信息查询”,输入社会保障卡上的“人员识别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进入后,点击“生育保险查询”,即可查到本人的产假天数,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金额。

  二、南通职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标准

  职工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和计划生育的,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

  (一)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含符合剖宫产手术指征的剖宫产),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二)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六)放置或取出药物皮下埋植剂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七)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男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职工生育或者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发给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为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

  【拓展】

  

标签: 津贴  个月  产假  职工  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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