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无锡收养人事实收养并办理收养登记的弃婴(儿)户口申报登记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7 09:03:43

导读:无锡收养人事实收养并办理收养登记的弃婴(儿)户口申报登记指南来啦!社保材料、受理条件等,点击正文了解。

  收养人事实收养并办理收养登记的弃婴(儿)户口申报登记

  ▶服务流程

  ▶服务对象

  收养人事实收养并办理收养登记的需落户弃婴(儿)

  ▶办理地点

  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申报材料

  a、户口簿

  b、身份证

  c、收养登记证

  ▶受理条件

  收养人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后,可以到被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申请办理户口迁移。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派出所受理的户口业务,需经县级公安机关核准的,各层级办理时限分别为5个工作日。

  

标签: 收养人  时限  公安机关  派出所  户口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659762.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