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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卫生人才计划申报和立项流程和方式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6 06:13:02

导读:安家补贴、生活补贴自认定下一年度起分两年拨付;一次性奖励自认定后下一年度拨付;科研项目立项后,按立项金额先期拨付70%,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后按实际支出拨付剩余资助经费。

  申报和立项

  1.市卫生健康委每年发布当年度姑苏卫生人才计划申报通知,明确具体申报要求,集中组织申报、评审,择优立项扶持。

  人才引进一般每年申报一次,人才培养每两年申报一次。

  引进人才仅认定一次,五年资助期满考核通过可申报培养人才;

  培养人才五年资助期满考核通过可滚动申报更高层次。

  2.人才科研项目每年组织申报一次,由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市科技局组织,并按照苏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要求管理,同一负责人在同一年度内不得申报两项以上地市级科研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

  3.申报人及单位进行网上申报,经所在县级市(区)相关部门初审同意后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省部属医院和市直属单位直接报送市卫生健康委。

  4.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报事项进行评审。

  根据专家网上评审、面试答辩等评审情况,提出建议名单。

  建议名单报市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

  5.对符合公布的卫生紧缺学科目录、急需引进的特殊专业和公共卫生、中医药领域人才,申报C类以上特聘人才时可适当放宽基本资格和条件。

  6.对符合特聘人才基本资格、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直接认定为相应层次特聘人才:

  (一)苏州市临床医学专家团队核心骨干成员;

  (二)姑苏卫生特聘团队成员;

  (三)入选省部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或具有重要社会影响的人才。

  政策详情:

标签: 人才  卫生  姑苏  健康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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