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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区防疫期间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备案指南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6 03:02:15

导读:根据姑苏区楼宇、产业园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区楼宇、产业园运营方除达到企业复工备案要求外,还要严格按照《楼宇、产业园复工自查表》标准每日进行自查,包括收集汇总入驻企业职工情况、建立外来访客车辆和人员信息登记制度等21条细化标准。

  个体工商户复业参照《姑苏区关于实施企业复业备案制度的通告》有关要求,需满足以下“四个到位”条件。

  ◆防控机制到位:

  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为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负责,建立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防控措施责任制度,加强信息报告,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人员分类到位:

  严把员工入口关,对所有员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同时根据外地返苏人员隔离观察的相关要求,抓好防控措施落实。

  防护措施到位:

  要积极筹措防疫所需的口罩、测温仪器、酒精、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物资储备必须保证足够的用量。

  内控管理到位:

  落实每日健康检查,每日进行两次体温检测,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商户内部的人员密集区疫情防控,做好营业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并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姑苏区个体工商户的复业、日常监管纳入街道网格化管理。需要复业的个体工商户需经所在地街道备案通过后方可复业。属地街道按照网格化管理办法,对复业经营户开展巡查,一旦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发现有疑似或确诊病例的,一律停业,并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姑苏区个体工商户线上申报系统已经上线。

标签: 防控  疫情  姑苏  个体工商户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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