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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社保相关业务期调整的通告(太仓市社保局)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6 02:02:38

导读: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发布的“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苏州市切换上线安排,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将于9月21日至10月10日在苏州地区切换上线。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总体工作部署

  2021年9月20日至10月10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将在太仓市切换上线

  为平稳有序推进上线工作,现就我市切换上线期间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期作如下调整:

  1.调整2021年9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期,由9月6日24时提前至9月3日17时。9月4日至5日关闭业务申报期,开展月度结算。请各用人单位在9月3日前办结9月份职工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手续。

  2.调整2021年9月职工社会保险费扣缴期。税务部门将于9月6日至9月18日18时扣缴9月份职工社会保险费(含6月份缓缴职工社会保险费)。请各用人单位确保扣缴账户留存足够资金。

  3.2021年9月企业职工月度退休待遇审批工作同步提前至9月6日开始,至9月18日结束

  4.调整2021年10月职工征缴业务申报期。9月6日开始,用人单位可申请办理10月份职工用工参保及退工停保等业务,9月18日17时关闭10月窗口业务申报系统,9月20日17时关闭10月网上申报系统。

  5. 2021年9月20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系统”关机停运。10月11日,“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正式对外运行,届时开启11月业务申报期

  1.调整2021年9月灵活就业人员征缴业务申报截止日期,9月18日17时关闭业务申报,实时缴费(补缴)业务停止办理。2021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期间,停止办理灵活就业各项业务。

  2.2021年10月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移交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

  太仓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6日

标签: 太仓市  业务  职工  江苏省  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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