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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离婚证不见了或者损毁了怎么办 清远离婚证不见了或者损毁了怎么办理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3 11:50:07

导读:在清远办理离婚证补办需要先在系统预约,再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

  清远离婚证不见了或者损毁了怎么办?

  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

  申请流程

  1.网上申请

  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商量好办证时间,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提前预约补领时间和补领机关。

  第一步:登录广东省婚姻登记预约系统,阅读预约须知,点击开始预约。

  第二步:点击“补领《离婚证》”,进入预约页面。

  第三步:输入当事人双方户籍信息,按下一步。

  第四步:选择预约日期和办理城市,点击查询,然后选择办理网点

  第五步:填写双方信息,预约完成。

  2.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证件证明材料、到原结(离)婚登记机关或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领申请。

  2)婚姻登记申请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询问申请人相关情况,并进行笔录,由申请人阅后签名、按指纹并书写日期。

  3)申请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中“声明人”—栏的签名由声明人在监誓人(婚姻登记员)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委托他人办理的,由受托人在“声明人”一栏签署委托人姓名、受托人的姓名并按指纹、书写当天日期。

  4))婚姻登记员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符合补领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离)婚证;不符合补领条件的,不予受理。

  扩展信息

  申请补领受理条件

  (一)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在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或离婚;

  (四)当事人持有相关有效身份证件;

  (五)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或经办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加盖印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

标签: 婚姻登记  补领  申请人  当事人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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