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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什么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获得全额补助?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3 07:59:54

导读:清远市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市级医疗救助基金100%全额给予救助(补助)。特殊人群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

  清远什么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以获得全额补助?

  清远市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全额救助(补助)的人员范围

序号

特殊人群名称

包含特殊人员类别范围

1

特困供养人员

特困供养人员

2

孤儿

其他符合纳入救助范围的“困境儿童”

3

建档立卡贫困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4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低保户人员

5

低收入家庭成员

1.老年人(60周岁)

2.未成年人

3.重度残疾人

4.重病患者

6

军烈属

1.残疾军人、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2.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3.参战涉核军队退役人员

4.“五老”人员(即老堡垒户、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老党员、老苏区干部)

7

纯二女结扎户

纯二女结扎户人员

8

重度残疾人员

(Ⅰ至III级)残疾人员

9

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特殊人员

无名氏精神病患者、强制医疗精神病患者、麻风病患者、符合纳入救助范围的尘肺病患者

标签: 人员  遗属  残疾  军人  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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