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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居民和台湾居民补离婚证要交哪些资料?

来源: 最后更新:22-09-13 10:53:03

导读:揭阳居民和台湾居民补领离婚证时应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处办理。

  揭阳补领离婚证应提供的材料(揭阳居民和台湾居民间婚姻)

  (一)有效身份证件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台湾居民:本人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台湾居民身份证件。

  (二)证明材料

  1.加盖原婚姻登记机关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或《档案遗失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2.如有证件信息或人员身份变更,导致现持有的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与结(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需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相关变更证明。

  3.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身份证件信息与婚姻登记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具体办事材料请咨询户口所在地或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

  (三)照片

  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2张2寸单人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红底彩色照片。

标签: 婚姻登记  台湾  居民  档案  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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