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2023年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策解读

来源: 最后更新:22-08-24 01:31:06

导读:2023年度,具有呼和浩特本市户籍、或持本市居住证的居民及我市各级各类在校学生,按照每人380元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

  2023年度呼和浩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策解读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1.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本市居住证的居民及我市各级各类在校学生,按照每人380元缴纳个人医疗保险费;

  不能提供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各级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全额缴纳,共计990元。

  参保居民中本市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人员、孤儿、烈属、低收入家庭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居民,个人缴费按上述个人缴费标准的50%缴纳,即每人190元,其余50% (190元)由市本级与旗县区按现行财政体制比例分担。

  2.医疗救助资助标准及个人缴费标准

  资助范围:

  特困供养人员(含孤残儿童)、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员。

  资助标准:

  全额资助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残儿童等特困供养人员190元/人,个人需缴纳10元/人长期护理保险费。

  定额资助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员、边缘易致贫人员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员120元/人,个人需缴纳80元/人(含10元长期护理保险费)。

  3.其他农村低收人人口资助标准

  脱贫享受政策人员(过渡期内)可参照农村低收入监测人口的资助标准执行,资助资金由各旗县区财政列支。

  二、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我市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10元。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缴。

标签: 人员  标准  保险费  低收入  城乡居民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532671.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