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非佛山户籍人口居住信息报送要求 《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

来源: 最后更新:22-06-23 06:34:21

导读:居所报送人应当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居所地址、类型,以及入住、搬离时间。

  非佛山户籍人口居住信息报送要求

  居所报送人应当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居所地址、类型,以及入住、搬离时间

  居所报送人可通过公安机关、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信息化自助申报平台,报送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信息,也可以到非本市户籍人口居住地镇、街道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行政服务窗口办理。

  扩展资料:

  居所报送义务人

  1、非本市户籍人口居所为出租房屋的,房屋出租人为居所报送人;

  2、存在承包经营、转租或者受委托代管等情形的,承包经营、转租或者受委托代管(含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等实际管理人为居所报送人。

  3、非本市户籍人口居所为用人单位宿舍的,用人单位为居所报送人;

  4、居所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自购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居所报送人。未提供个人信息的非本市户籍人口,不得为其提供居所。

标签: 居所  户籍  送人  人口  用人单位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316721.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