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青岛市异地生育报销需要什么资料(青岛市生育报销政策)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7:33:04

导读:2021年10月13日,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异地生育报销所需材料请看正文。

  所需材料

  因参保职工异地生育等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包括门诊检查及计划生育手术等),可于出院后由单位或个人携带出院记录(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医疗费有效票据凭单、住院或门诊费用清单、结婚证、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到各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保工作站办理手工报销。

  拓展阅读>>>

  参保职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和生育服务手册,刷卡确认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资格的,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对于联网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将需结算人员的诊疗费填制生育诊疗费结算汇总表,报送所在区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报送情况进行审核,认真核定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额,出具生育诊疗费拨付单、生育诊疗费结算汇总表,并及时拨付基金。

标签: 医疗保险  门诊  诊疗费  机构  医疗机构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232146.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