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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退休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6:13:15

导读:青岛市离休、退休职工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满足的条件,青岛本地宝已为您整理在正文之中。

  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离休、退休的。

  拓展阅读>>>

  职工已到退休年龄,但还未拿到退休证,可以按退休提取吗?

  回答:可以。

标签: 职工  国务院关于  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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