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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流动人口暂住登记网上怎么办理 青岛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3:45:40

导读:在青岛市居住三天以上人员,应当申报居住登记,通过青岛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点击【我要办事】在搜索条中输入【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找到申报入口后完成申报,点击提交即可。

  在青岛市居住三天以上人员,应当申报居住登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网上申领平台

  青岛公安“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

  █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

  点击【我要办事】在搜索条中输入【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找到申报入口后完成申报,点击提交即可。

  

  

  

  

  拓展阅读>>>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由公安派出所发放居住登记凭证。

  流动人口在宾馆、酒店、旅店等旅馆业内住宿,在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在学校、培训机构寄宿就读以及在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住院、入学或者救助登记的,可以不办理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一人一证,每年签注一次。

标签: 流动人口  居住证  居住地  的人  公安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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