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成都市如何申请设立集体户(成都单位集体户办理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3:24:32

导读:如果要把户口转到成都,但是没有房子,该如何申请设立集体户,具体的条件来了,下面就来看看详细情况。

  前置条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本市注册企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设立集体户:集体宿舍或办公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入户人数应达10人及以上,确有必要设立单位集体户;申请设立的单位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经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按注册地产权房屋、公司集体宿舍或办公房屋所在地顺序设立集体户。

  大中专院校设立集体户按《成都市在蓉大中专院校户籍管理办法》执行。

  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集体户。多个单位拥有同一处产权房屋的,可以在该房屋内设立一一个共同的单位集体户。

  所需材料:

  1、申请设立集体户公函(需加盖单位公章) ; (原件)

  2、本单位设立的批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 (原件复 印件)

  3、办公经营场所或集体宿舍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单位拟落户人员名册; (原件)

  5、落户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清单、无房证明; (原件和复 印件)

  6、单位指定集体户户主、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单位书面意见; (原件和复 印件)

标签: 集体户  单位  原件  集体  房屋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220494.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