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时期:
怀孕准备 怀孕 分娩 宝宝0-1岁 宝宝1-3岁 宝宝3-6岁

福州技能人才落户办理材料 福州人才落户办理流程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2:46:48

导读:福州技能人才落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可以落户哪里?一起来看!

  办理材料

  (1)本人申请报告;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m.fz.bendibao.com/live/www.fjosta.org.cn)查询打印的相应信息记载的初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技能资质等级证书》)材料。材料有疑义的,受理核准民警应登录福建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m.fz.bendibao.com/live/www.fjosta.org.cn)进行核实;

  (5)与福州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在福州市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凭证(或本人在福州市依法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加盖接收单位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

  (7)申请落户地址材料。

  按照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顺序,将本人户口迁入就业创业地落户。

  其中:

  (1)迁入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需提供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产权(自建住房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2)迁入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房屋产权(自建住房可提供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结婚证等法定证件)、凭证持有人《居民身份证》和同意落户书。若直系亲属已在此地址落户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居民户口簿》。

  (3)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交无房证明、就业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和单位集体户首页。

  (4)迁入就业所在地乡(镇、街道)公共地址的,需提交无房证明、就业单位出具未设有单位集体户或不同意落户单位集体户证明。

标签: 集体户  单位  复印件  原件  福州市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

本文地址:http://www.jxyuer.com/baike/techan/217640.html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 如有异议 请与本站联系 联系邮箱:jxyuer#foxmail.com (请把#替换成@)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 2022-2024 江西育儿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202300572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