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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落户商住楼集体户办理材料汇总 福州市集体户迁入条件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2:42:46

导读:福州市落户商住楼集体户申请材料有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等材料。

  落户商住楼集体户的,提供以下材料:

  1.落户申请和材料真实性声明书;

  2.迁移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本人(或近亲属)《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近亲属所有权的,提交与房屋所有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夫妻一方所有权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双方近亲属均可申请迁入;

  4.房屋所有权人近亲属随迁的,提供与房屋所有权人的近亲属关系证明;

  5.全部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的声明书。

标签: 近亲属  房屋  声明书  权人  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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