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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南京社保结算期有什么变化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01:23:29

导读: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南京社保各项业务结算期调整为每月7日至10日,用人单位可于每月11日至次月6日办理当月业务申报。

  ➤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南京社会保险各项业务(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期调整为每月7日至10日,结算期间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用人单位可于每月11日至次月6日至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当月业务申报(每月1日至6日办理上月业务申报)。

  ➤每月11日至月底,用人单位向所属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拓展阅读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采用线上和经办银行柜面缴费方式的全月均可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采用委托银行扣款缴费方式的每月25日-28日为银行集中扣款时间,请在每月25日前将足额保费存入签约扣款的银行账户中。在非银行集中扣款时间,也可通过线上或经办银行柜面缴费。

标签: 银行  柜面  业务  就业人员  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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