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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岛技能提升补贴证书发证时间要求

来源: 最后更新:22-05-18 12:41:34

导读:2021年8月13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还可以申领补贴,详见正文!

  2021年12月20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停止受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的公告》:

  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补充通知》(青人社字〔2021〕62号)有关规定,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受理失业保险技术技能补贴申请,同时关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网上申请入口。


  受理审核人员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流程优化服务加快落实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规〔2019〕11号)规定,受理审核人员范围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发证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且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的企业参保在职职工

  受理审核时限》》》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9号)有关规定,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审核内容》》》

  (一)根据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证书编号,在国家、省职业资格证书信息查询网站或发证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能否查询到一致的人员和证书信息;

  (二)查询到的证书名称、工种名称、技能等级、证书批准日期等信息,与申领人录入的信息是否一致;

  (三)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被列入2020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

  (四)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证书上的“发证日期”)是否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五)申请人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与所申领的补贴金额标准是否一致;

  (六)申请人申领时是否属于企业在职职工且在我市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

  (七)自2021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享受提升补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3次;

  (八)同一职业(工种)享受高级级别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具体按照申请人提交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九)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技术技能提升补贴、且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企业在岗培训补贴(含金蓝领培训)、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的培训补贴等不重复发放。

标签: 申请人  技能  失业保险  证书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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